声明人:满淑华
在九九年7.20时,受共产党的邪恶宣传的毒害和胁迫,曾经写下“停止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”。郑重声明:以前我所写过的“保证书”、说过的不符合大法的话一律作废。与共产党彻底决裂。坚修法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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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7/1448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