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郭和平
我是98年得法的。于二零零五年八月在讲真相时被“公安”非法传讯,由于怕心说出了同修的情况,导致同修被非法抄家,给大法造成了损失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师父讲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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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7/1448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