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晓林、张悦
我们是在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。九九年邪恶迫害大法后,在邪恶的迫害下,违心的说了并写了悔过材料。在此声明:我们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以后,坚修大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7/1448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