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风兰
九九年七二零以后,在邪恶的高压下,我所说的对大法不敬的话及所做的有损于大法的事全部作废。我要加倍精進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要求我们做的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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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7/1448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