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文玉
我以前不了解真相,在学校的欺骗下我们在诽谤大法的材料上签了名,我现在非常后悔。现声明签字作废。做一名大法修炼者,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7/1448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