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殷秀珍
我是98年得法的。2002年,被举报,“国保”找我两次,我违心的交了书和带子,并在洗脑班写了“保证书”。现声明:我以前写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7/1448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