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翠香
我在2004年被邪恶迫害,被非法判教养两年,被迫写了“三书”。声明:我所写、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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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7/1448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