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罗安民
九九年恶党迫害大法时,我向邪恶表态“不炼了”。对不起师父和大法。现声明:我过去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今后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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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7/1448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