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国辉
我写过的“悔过书、保证书”,以及所说的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走正师父安排的修炼道路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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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7/1448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