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朱春香、刘婕
我姐姐被邪恶迫害时,我在国安的强逼所写、所说的对大法、对大法师父不敬的话全部作废。 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7/1448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