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苏慧玲
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,我丈夫代我写了“不修炼”的保证书,我坚决不承认,声明作废。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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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7/1448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