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郝润月
我曾说过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话,现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用实际行动弥补过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信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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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7/1448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