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田秀华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家人在保证书上代签的名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7/1448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