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金兰
本人以前所说的“不炼法轮功”的话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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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7/1448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