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淑英
两会期间,当地派出所到我家来,逼我写的认识、照相、签名和按的手印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坚修法轮大法,弥补过错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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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9/1449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