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白香
九九年以后,单位和居委会帮写的“保证书”和其它的所有对师父不敬的话,全部作废。我坚信大法,坚信师父,谁也改变不了我坚定的信心,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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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9/1449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