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素华
九九年大法受迫害时,我口头对大队干部表示过“不炼了”,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,一切作废。加倍弥补,跟上师父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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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9/1449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