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光
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和“保证”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不辜负师尊的慈悲苦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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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9/1449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