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秀凤
过去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今后努力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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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9/1449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