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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赵永磊 我是一九九七年得法的。通过学法、炼功,我的身体达到了无病一身轻,吸烟、喝酒的恶习都没有了,身心受益。二零零一年,因贴标语、打横幅被邪恶非法扣押、罚款,后来被非法押送進看守所九个月,被法院非法判刑五年。在邪党的强迫下我写了“三书”。现在声明:我在监狱中被迫写的“三书”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,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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