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肖玲梅
九九年邪恶迫害大法后,我和家人配合邪恶写了“三书”。声明:以前我和家人所写、所说的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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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9/1449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