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凤英
由于怕心,在邪恶的迫害中,做了不应该做的事,说了不应该说的话。愧对师尊。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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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9/1449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