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优美、李优珍
6月2日,我和同修在批发市场讲真相,被非法抓到派出所,邪恶逼着我们俩人签了字。现严正声明:我们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9/1449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