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冬梅、张建华、李莲、梅美菊
以前我们所说、所做的一切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今后我们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!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9/1449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