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邓士美
二零零零年,在劳教所被迫写的“五书”,以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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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9/1449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