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惠娣
本人在拘留所、洗脑班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坚决跟师父走,坚修大法到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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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9/1449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