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淑云、赵仁、赵秀娥
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9/1449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