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民
去年我因怕心,而烧过大法书,犯了大错,严正声明作废。加紧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9/1449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