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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宋文珍

    99年7.20期间,在单位写了“保证书”,在“××上报表”中签名,还在看守所的“释放书”上签名。2004年10月15号,被邪恶绑架到610洗脑班。邪恶白天强制我们看污蔑师父和大法的录象,晚上不让睡觉,限制人身自由。我在邪恶的迫害下写了“三书”和污蔑师父、对不起同修的材料。严正声明:我所写的一切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和同修的材料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紧随师,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0/14497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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