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世珍
在邪恶的迫害下,本人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,他人代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我一定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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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0/1449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