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兰英
在恶党的迫害中,我所有不符合大法的所说、所写、所做,以及他人为我所写、所说的任何“不炼功的保证”全部作废。紧跟师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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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0/1449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