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禹华民
在邪恶的迫害下,所写的违背大法的言论及所签的字全部作废。坚决走师父安排的路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洗刷污点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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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0/1449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