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瑞兰
99年我将几本大法书交给了村干部,烧了师父的法像。我声明:所有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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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0/1449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