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苑美祺
恶警从家中翻出真相资料,我顺从的填上名、按手印。声明:我做过、写过的对大法和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0/1449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