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侯月美、孙召英
我以前所做、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相信法轮大法好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0/1449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