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军
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期间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助师正法,救度众生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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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0/1449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