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承明
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!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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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0/1449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