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冯灯菊、杨昌群、龙永芬
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0/1449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