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晓兰
所有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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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0/1449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