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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孙淑华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,邪恶开始迫害大法,在各方面的压力下,我做了一些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事情。曾经写过“保证”,烧过大法资料,把录像带也拆掉了。当时派出所和家委会几次到我家来非法搜大法书和资料,非法拿走了一些资料,我也没有保护好这些书。去单位办事时,有人问我“还炼不炼”,我就顺口说:“不炼了。”郑重声明:以前我向邪恶所说过的、做过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今后,按照师父的要求去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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