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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于桂莲

    我是1998年初得法。邪恶铺天盖地的迫害大法后,当时,它们让我写“不炼”,我没写,可是它们逼我盖了手印。2004年10月份,自己又想到北京证实大法,被邪恶警察发现了,把我非法带到派出所,问我“是不是来洪法的”,因怕心,我说“我来逛北京”以及许多不符合大法的话。现在声明:我所有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1/14513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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