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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方细香 九九年7.20后,邪恶经常来我家非法骚扰,在高压下我违心的交了几本大法书与炼功带。二零零一年元月十五日,我被非法绑架到劳教所洗脑班,因拒绝洗脑,被非法判劳教三年,直到二零零五年。在被非法关押初期邪悟了,曾经三次所谓的“悔过”,违心的写过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师父的话。严正声明:我以前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师父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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