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忠贤
我妻子去北京证实大法,被派出所恶警非法绑架回来。当时恶警逼着我妻子写“不炼的保证书”,她坚决不写,我代替我妻子签了字。声明:我以前在恶警“保证书”上签的名全部作废。今后,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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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1/1451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