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庭相、郭美兰
九九年7.20之后,给邪恶写过所谓的“保证书”,配合了邪恶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们以前所写、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1/1451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