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安运芬
在七二零开始后,我对所盖的“不炼功保证”的手印,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全部作废。继续修炼,走正修炼之路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1/1451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