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林淑华
对以前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相信法轮大法好,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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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1/1451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