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莉、沙永芝
本人所说、所做、所写的一切对师、对法不敬的言行,本人严正声明:一切作废。以后加倍努力弥补给大法所带来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1/1451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