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黄仔
我做的有损大法的事、说的损害大法的话全部作废。今后,坚修大法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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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1/1451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