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崔锦珠、李善子、李浩善、徐英实、刘浩然
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5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1/1451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