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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新民

    我在二零零零年十月被抓走,被关押到看守所一个月,交了伍千元罚款后才出来。回到家后,八十多岁的岳母见我后抱住就大哭,我终于也忍不住掉了眼泪。随后我去上班,公安恶警就到单位逼我写“检查”。我就写了一份“检查”,并向恶警表示“我以后什么功也不炼了”。现在我深表惭愧,感到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。严正声明:所有“检查认识”及在迫害中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2/14520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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